南宁市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当年招生政策主要涵盖招生对象、学区划分、报名流程、特殊群体保障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招生对象与年龄
南宁市2025年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且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南宁市城区(含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在居住地所在地段学校申请入学,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城区教育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及相关医学证明,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学区划分与招生范围
各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学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原则上以社区(单位)划分基础,确保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青秀区的部分小学学区范围包括“东葛路—民族大道—教育路—园湖路—东宝路”围合区域内的社区,而江南区的学区则可能以邕江为界结合街道行政范围划分,民办学校则面向城区内外自主招生,但需优先满足本城区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报名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公办小学报名
-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部分城区(如青秀区、西乡塘区)试行网上预报名,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及家庭住址等,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实行网上报名的城区则直接由家长携带材料到学区学校报名。
- 所需材料:
- 户籍儿童: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房产与户籍不一致,还需提供房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 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南宁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学生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材料需真实有效,学校将进行核验。
(二)民办小学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报名,家长可直接到学校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等,部分学校可能会组织简单的面谈(不得进行学科知识考试),报名时间为6-7月,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 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 残疾儿童:具备学习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置。
- 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导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可凭拆迁协议选择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招生纪律与监督
各小学严格遵守招生政策,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长,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时间安排(以部分城区为例)
| 时间节点 | 主要事项 |
|---|---|
| 6月中旬 | 各城区公布小学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范围 |
| 6月下旬-7月上旬 |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如有)及现场确认;民办小学报名 |
| 7月中旬 | 公办小学公布录取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 |
| 8月底前 | 各小学办理新生入学手续,组建班级 |
相关问答FAQs
问:随迁子女在南宁市区入学,父母的社保缴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2025年南宁市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需在南宁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含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纳险种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缴纳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招生报名截止前,具体以各城区教育局当年通知为准。
问:如果家庭住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如何确定学区学校?
答:南宁市实行“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的学区划分原则,若家庭住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家长需提供房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或合法的租房合同等)作为主要依据,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城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划分统筹安排到对应学校入学,若房产在多个学区交界处,教育局会结合学位情况及就近原则进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