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阳市小学招生工作遵循“划片、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当年招生政策的核心在于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教育公平,同时针对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问题,提出了分类管理措施。

招生对象与基本条件
2025年南阳市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我市入学:1. 具有南阳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阳市区持有居住证且在市区有稳定住所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材料;3. 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如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相关优待政策执行,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需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招生范围与划片原则
南阳市区小学招生范围以“学校布局、适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为依据,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老城区由于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多采用“单校划片”,即每所小学划定固定招生片区,片区内适龄儿童凭材料直接入学;新区及人口快速导入区域则试点“多校划片”,允许家长在一定范围内填报志愿,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卧龙区部分片区内学生可选择2-3所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落户时间排序”的原则录取,具体划片方案由各区教育局在6月底前通过官方渠道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
2025年南阳市小学招生工作统一在每年7月至8月开展,具体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 信息登记(7月1日-7月10日):家长登录“南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或到片区内小学现场提交材料,包括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审核与公示(7月11日-7月25日):学校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校园公告栏和教育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录取与入学(7月26日-8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报到注册,未在片区内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以下是2025年南阳市部分区小学招生时间安排表:

| 阶段 | 时间 | 主要工作 |
|---|---|---|
| 信息登记 | 7月1日-7月10日 | 家长提交入学材料,线上或线下完成登记 |
| 材料审核 | 7月11日-7月20日 | 学校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户籍、房产等材料 |
| 公示名单 | 7月21日-7月25日 | 公示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异议期5天 |
| 发放入学通知 | 7月26日-8月10日 |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领取并确认 |
| 新生报到 | 8月15日-8月20日 | 学生凭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建立学籍档案 |
特殊群体保障政策
针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南阳市出台了专项保障措施,随迁子女实行“两为主”政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简化入学证明材料,不得收取额外费用;留守儿童优先安排在寄宿制学校,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残疾儿童根据其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入学,市特教学校2025年共招收盲、聋、哑三类残疾儿童86名,同时组织120名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覆盖全市12个乡镇。
招生纪律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南阳市教育局明确“十个严禁”: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严禁设立重点班或实验班等,开通举报电话(0377-631XXXXX)和网上举报平台,对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025年,市教育局共查处违规招生案件3起,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政策亮点与创新
2025年南阳市小学招生工作的创新点在于推进“阳光招生”建设:1. 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在社区设立招生咨询点,为家长提供材料预审和政策解读;2. 试行“学位预警”机制,对学位紧张片区提前发布预警,引导家长合理预期;3. 推行“均衡分班”政策,新生入学后通过电脑随机编班,班主任与班级搭配随机确定,杜绝“择班”现象,宛城区在12所小学试点均衡分班,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
相关问答FAQs
Q1:随迁子女在南阳市区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随迁子女需满足“四证”齐全条件:1. 父母一方持有南阳市区有效居住证(需连续居住半年以上);2. 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3. 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4. 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准予流出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Q2:如果户口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如何确定就读学校?
A:南阳市实行“户籍优先、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当户口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时,按以下顺序确定:1. 户口与房产均在片区内的,优先安排;2. 仅户口在片区内的,按落户时间排序安排;3. 仅房产在片区内的,按房产取得时间排序安排;4. 均不符合的由教育局统筹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某学生户口在A片区,房产在B片区,若A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至B片区学校。
